内容: | 我是板桥乡桥头村4组村民!前几天下雨倒了3间土坯房!还有一间靠大路边没有倒!现在也成危房!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6-03-09 |
处理单位: | 大祥区板桥乡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16-03-3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通过向国土、规划等部门咨询,姚林生所反应的问题,应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向乡国土、规划部门提请现场勘查,经国土、规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后,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后方可重建,至于尚未倒塌的一间房,由户主自行撤除,消除安全隐患。另如对象在房产局没有名下房屋产权登记,并且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纳入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对象。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