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增强企业工会的活力,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需要各方配合,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为此,当前应当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会组织建设问题
组织建设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组织保障。当前,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会组建率比较低。尽管这几年各级工会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加快了工会组建步伐,工会组建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还有一些企业没有组建工会,有些企业在改革改制中随便撤销、合并了工会,造成工会组织断线,会员流失。二是工会自身建设不规范。有些企业虽然建立了工会,形式上有了工会,但组织建设很不规范,如有的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指定产生的,没有经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一些职工不知道企业有工会,也不知道自己是工会会员;有的企业工会主席由企业行政负责人兼任或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担任,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方便工会工作;有的企业长期不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会员的民主权利受到侵犯;有的企业工会机构不健全,只成立了工会委员会,而没有依法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有的企业工会仅限于“一张纸”、“一块牌”、“一枚章”、“一张桌”,工会建起来了,但没有转起来。以上现象造成一些企业工会作用难发挥,职责难履行。
针对以上现象,在加强企业工会工作中,必须把企业工会组织建设问题解决好,把工会的组织基础夯实。(1)要继续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工会的组建步伐。要适应企业改革改制的形势,及时抓好工会组织的整顿和重建;要适应经济成分、经济结构、就业形式、劳动关系多元化的特点,不断创新建会途径和方法,提高企业工会的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这既是维护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也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先决条件。(2)要抓好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帮助、指导企业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工会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民主制度等。(3)要充分体现企业工会的价值。帮助、指导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在推动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工会干部队伍问题
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关键在工会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工会干部队伍,使之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对发挥企业工会作用,增强企业工会活力至关重要。当前,在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上,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会干部兼职化问题。近几年,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减少或者取消了工会专职干部的编制,工会专职干部大幅度减少,特别是一些二级企业的工会干部几乎全部是兼职,工会干部兼职化倾向比较严重。而兼职工会干部因为时间和精力有限,无暇更多地顾及工会工作,影响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工会专职干部是工会工作的骨干和主要力量,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必须认真解决工会干部兼职化问题。要严格按照《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置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具体人数由企业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上级工会应当给予协调、帮助。也可以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指导性文件,对工会专职干部人数提出具体要求。
(二)工会干部待遇问题。工会干部待遇的高低,关系到工会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在企业,工会的工作任务很繁重,工会干部非常辛苦,但待遇却比较低。国家对企业工会干部的待遇有明确规定,但一些企业不执行,如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党政副职的待遇不落实,工会专职干部的工资、奖金、福利等不能与企业其他人员同等对待,使工会干部感到低人一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干部的积极性。所以,要调动企业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落实工会干部待遇。工会领导机关应当关心、爱护企业工会干部,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想方设法解决工会干部的待遇问题。
(三)工会干部保护问题。企业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往往与企业行政发生矛盾,有些人还受到了打击报复,如企业以各种理由撤换、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解除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或者做不利于工作的调动,或者降低其工资待遇等,使工会干部心存疑虑,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工会干部说:我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应当着力解决这一问题。要建立和完善上级代表下级、上级工会支持和保护下级工会的机制。当企业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上级工会要及时介入,为企业工会干部撑腰做主。要依法请求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进行舆论监督;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设立工会干部维权保护基金,对那些由于维权而遭到打击报复的工会干部在经济上给予补偿,为工会干部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工会干部素质问题。提高企业工会干部的素质是做好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条件。近几年,企业工会干部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整体素质还比较偏低,一些企业工会干部知识结构单一,对工会基本知识知之不多,对有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对工会业务不太熟悉,与企业工会承担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这就要求各级工会必须重视和加强企业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为企业工会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三、工会物质保障问题
企业工会要开展活动、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就必须有一定的物质保障。现在一些企业工会遇到的主要困难之一,就是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比如,有的企业行政方面不依法向工会拨缴经费,迟拨、少拨、拒拨工会经费的现象经常发生;有的工会没有依法独立建立银行账户;有的企业工会经费的使用由厂长、经理审批;有的企业工会连起码的办公条件也不具备;有的企业还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的财产、经费等,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为了保障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所需要的物质条件,除了企业工会自身努力外,上级工会也应当给予高度关注。要运用更加灵活、开放的方式做好企业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强化、完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经费收缴目标责任;要加强对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保证企业工会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拨缴工会经费或者侵占工会经费的,上级工会可以协助企业工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上级工会还要督促企业行政为企业工会的办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并且上级工会应当实行财力、物力向企业工会倾斜的政策,对经费困难的企业工会,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和帮助,保证企业工会工作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为企业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四、工会领导机关与企业工会的关系问题
工会领导机关与企业工会是上级工会与下级工会的关系,按照工会的组织原则,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所以,工会领导机关与企业工会应当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是,有些工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对企业工会的领导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习惯于号召、命令、指挥。一些地方产生了“四多、四少”现象,即会议、文件、报表多,协调、服务、指导少;汇报、评比、检查多,沟通、交流、经验少;布置、安排、要求多,办法、措施、点子少;指责、埋怨、不满多,理解、谅解、关心少,使得企业工会整天围着上级转,眼睛向上,忙于应付,妨碍了企业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影响了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
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增强企业工会活力,首先要依靠企业工会自身的努力,依靠企业工会会员的智慧,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需要工会领导机关的努力,工会领导机关要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到企业工会,全心全意为企业工会服务。一要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为企业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二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造势,使全社会了解工会、关注工会,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和企业的支持,努力为企业工会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三要强化工会理论研究,实现工会理论创新,为企业工会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法律、业务咨询。四要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注意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搞好典型示范,以典型引路带动本地区的企业工会工作。五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工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六要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评比、检查,减轻企业工会负担,使企业工会能够集中精力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把企业工会真正建成坚持党的领导、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团结职工群众有机统一的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