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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交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交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01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8-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13 效力状态: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区交通事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

2.根据国家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区交通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交通事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会同市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路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4.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全区公路(乡以上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

6.负责组织全区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7.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8.负责有关交通方面的涉外工作,利用外资发展交通,开展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的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交通行业的投资、价格、税费、信贷、劳动工资、外汇和其他经济政策。

11.负责区委系统的经费预决算和审核报账工作,搞好后勤服务。

12.承办区委或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字【2015】110号),设立中共邵阳市大祥区交通运输局及其内设机构,大祥区交通运输局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局本级和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邵阳市大祥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27.5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总支出3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增。

(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5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8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8万元,比上年增加215.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88%。交通运输支出229.36万元,比上年减少26%。住房保障支出14.45万元,比上年增加5.4%。其他支出17.56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27.5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8万元,比上年增加215.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88%。交通运输支出229.36万元,比上年减少26%。住房保障支出14.45万元,比上年增加5.4%。其他支出17.56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5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增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5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425.6万元,比上年增加40.65%。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97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增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8万元,比上年增加215.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88%。交通运输支出229.36万元,比上年减少26%。住房保障支出14.45万元,比上年增加5.4%。其他支出17.56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77.87万元,比上年增加9.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5.68%。商品和服务支出26.07万元,比上年减少71.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44万元,比上年增加63.47%。其他资本性支出3.27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项目支出4.97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4.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99万元,公务接待68批次659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5.1万元,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交通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交通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9.34万元。比2016年减少30.8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 预算绩效情况

  2017,大祥区实施农村公路窄加宽共12个项目36公里,将原路面3.5米扩宽至4.5米,有效的消除农村公路的拥堵现安钱隐患,同时该项目的实施方便人与物的流通,对于服务于大祥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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