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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5】98号),设立大祥区民政局及其内设机构,大祥区民政局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局本级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婚姻登记中心、军休所、雨溪公墓管理所二级机构。大祥民政局部门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1人,实际 8 人;事业编制22人,实际25人,差额拨款编制1人,实际1人。离退休人员19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1、制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区社团进行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义务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按权限和程序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指导全区乡镇(场)、社区居委会的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督查各乡、镇(场)、办事处、居委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褒扬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日常工作。
5、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管理、指导军干管理站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查核、统计、上报及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求灾捐赠;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7、组织指导社会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保障金。
8、指导各乡镇(场)、办事处、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9、指导婚姻登记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办理城区居民婚姻登记。
10、负责全区乡、镇、场的勘界、管理、调处争议的工作。
11、承办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2、拟定全区社会福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福利设施标准。承担全区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13、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的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指导、监督福利资金的使用。
14、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全区的殡葬改革,指导雨溪公墓管理所的工作。
15、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审计工作。指导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民政局机关和婚姻登记中心及殡葬执法大队(部门已移交区城管)预算。我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5、9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民政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29.17万元,经费拨款629.17万元,比2017年700.05万元减少70.88万元,减少了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减少3.3万元收入,项目收入33万元调入公用经费,残保金34..58没有纳入2018年预算,减少了相关经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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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2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6.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97万元,住房保障10.2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7.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减少3.3万元支出,项目支出33万元调入公用经费,残保金34..58没有纳入2018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民政各项管理事务区财政安排的预算,其中:民政管理事务76.65万元、抚恤202.71万元、退役安置93.6万元、社会福利6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21.7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3万元,减少10%。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2.2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祥区民政局没有预算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车辆数合计1台;单价50万元以通用设备0件;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件。
(五)预算绩效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励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办理财务业务。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