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机构 > 大祥区民政局 > 资金信息
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文件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03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8-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14 效力状态:

 

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一)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5】98号),设立大祥区民政局及其内设机构,大祥区民政局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局本级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婚姻登记中心、军休所、雨溪公墓管理所二级机构。大祥民政局部门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1人,实际  8 人;事业编制22人,实际25人,差额拨款编制1人,实际1人。离退休人员19人。

(二)、主要职责
1、制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区社团进行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义务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按权限和程序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指导全区乡镇(场)、社区居委会的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督查各乡、镇(场)、办事处、居委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褒扬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日常工作。

5、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管理、指导军干管理站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查核、统计、上报及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求灾捐赠;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7、组织指导社会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保障金。

8、指导各乡镇(场)、办事处、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9、指导婚姻登记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办理城区居民婚姻登记。

10、负责全区乡、镇、场的勘界、管理、调处争议的工作。

11、承办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2、拟定全区社会福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福利设施标准。承担全区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13、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的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指导、监督福利资金的使用。

14、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全区的殡葬改革,指导雨溪公墓管理所的工作。

15、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审计工作。指导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二级机构决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700.5万元,比上年增加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5万元。总支出8041.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4 %。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80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1.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拨款比上年增加 1236.0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657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8.4万元,比上年增加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1万元,比上年减少8 %;住房保障支出11.84万元,比上年增加39 %;其他支出52.89万元,比上年增加8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补发局机关工作人员2016年7月-2017年7月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二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00.5万元,比上年增加2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8011.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 

财政拨款总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万元,比上年增加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6.62万元,比上年增加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99万元,比上年增加 8 %;住房保障支出10.82万元,比上年增39 %。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1.2万元,比上年增加 18.1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26.41万元,比上年增加 15.12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1.2万元,比上年增加 18.14 %。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174.49万元,比上年增加 1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比上年增加 8.2 万元,主要为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晋档。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26.41万元,比上年增加2.88%。按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534.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49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41万元,决算数为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03万元,决算数为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38万元,决算数为7.29万元,公务接待192批次1688人次,2017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09万元,下降 0.01 %。大祥区民政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09万元,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1.8万元,3辆公车已移交公车办;其他固定资产91.8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湘财社函[2018]8号文件要求,局党组成立以局长姚红为组长,副局长张向东、夏红跃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6月19日—23日,对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集中和现场评价,对项目经费政策情况、管理情况、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了解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过程和结果,判断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根据省厅湘财社函[2018]8号文件要求,严格绩效自评。

主要绩效表现在:

1、2017年,我区共救助长期滞留(已登报寻找亲属未果)流浪乞讨人员共计7人次,(其中半护理人员2人,全护理人员5人)。资金支出的主要用于为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突发疾病医疗费用的必要支出,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联动救助协作机制,加大街头主动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军休所认真落实军休老干部的“两个待遇”,按时发放补贴,让老干部安享晚年。

3、老龄事业工作股全年为11名百岁老人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让百岁老人感受到人生的幸福。

4、老党员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对进一步做好老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2017我区共下拨自然灾害资金286.6万元(均是省级下拨21元,另265.6万元均是中央下拨),解决7600人的灾害应急救助,解决5798人的过渡性生活救助,帮助19户重建或维修房屋。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7年度民政局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305030003 政府值班电话:0739-5322208 备案许可证号:湘ICP备18015654号-1
纪委投诉电话:12388 湘公网安备 43050302000160号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