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机构 > 大祥区司法局 > 资金信息
邵阳市大祥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预算表
文件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预算表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16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5-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5-14 效力状态:

 

 

一、部门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受区人大和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配合上级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配合开展仲裁登记和司法鉴定工作。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交涉、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为主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及司法助理员。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财政预算关系共有 2 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包括:1、大祥区司法局本级;2、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 。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 8 年部门收入 均为 公共 财政 预算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 8 年初预算数 3 27.16 万元, 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018年收入预算比去年减少 14.22 万元,下降 4.35 %,原因是经费拨款同比上年减少 23.93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 8 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 327.1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17 万元,占0.6 6 %;公共安全(类)支出2 88.16 万元,占 88.0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8.63 万元,占5. 69 %;住房保障(类)支出 18.2 万元,占5. 57 %。 201 8 年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 14.22 万元,下降 4.35 %,原因 一 是在职人员减少对应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1 8 年单位一般公用经费在201 7 年的基础上压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 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327.16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314.1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4.9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9.24 万元。

(二)项目支出:13万元, 主要用于市民法制学校、社区矫正、普法经费、法援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

以上年初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201 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去年减少 14.22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23.93 万元,原因为人员减少和201 8 年单位一般公用经费在201 7 年的基础上压减;项目支出同比上年 减少22.5 万元,原因为 项目经费缩减 。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 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6 万元),公务接待费 1.7 万元。

201 8 年“三公”经费较201 7 年预算减少 0.45 万元,降低 8.5 %。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 、 市和区委区政府 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 8 年邵阳市 大祥区司法局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9.24 万元,即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拨款,比201 7 年预算 增加17.04 万元,原因 专项经费并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 8 年邵阳市财政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 8 年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5.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 25.4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 8 年邵阳市 大祥区司法局 共有公务用车 1 辆。车改后局机关保留 1 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 8 年邵阳市 大祥区司法局 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我局制定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股室厉行节约制度等,各项制度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我局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我局按财政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七、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附件一: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附件二: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305030003 政府值班电话:0739-5322208 备案许可证号:湘ICP备18015654号-1
纪委投诉电话:12388 湘公网安备 43050302000160号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