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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祥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及公开表格
文件名称: 2020年大祥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及公开表格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20-0028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大祥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5-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5-06 效力状态: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括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

11、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4、部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对全区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检查考核和总结表彰工作。

(五)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六)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

(七)负责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八)承担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

(九)办理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为本级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审查政府重大合同,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

(十)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等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行政执法证的发证及证件的年检年审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制股、政工室。全区设14个基层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与乡街道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大祥区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区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区司法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60.3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67.98万元,主要是政法津贴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6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7.98万元,主要是政法津贴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6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占0.57%;公共安全支出384.13万元,占83.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2万元,占6.91%;卫生健康(类)支出20.83 万元,占4.52 %;住房保障(类)支出20.88万元,占4.5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9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等方面;政府行政复议及法制宣传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复议及法制宣传等方面;人民调解经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法制工作经费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工作等方面;行政执法取消收取工本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取消收取工本费等方面;帮教站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帮教站等方面;行政复议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9.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社区矫正支出19.4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部门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73万元,下降2.82%

2三公经费预算: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7万元。2020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01万元,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经费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2020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9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52.9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12月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6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0万元,项目支出54.4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

11、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4、部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0年大祥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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