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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表
文件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表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02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15 效力状态:

 

一、主要职能

( 一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加强全区文物安全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管理、抢救、 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文物保护维修项目 。    

(三)贯彻执行国家《全民健身条例》,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 四)制定全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产业政策 。    

(五)综合管理全区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电影等艺术生产,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创作、制作管理,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社会群众文化活动,挖据整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 。    

(六)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对全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协同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七)负责农村广播“村村响”节目的日常播出和应急播出,负责自主节目的采编制作,负责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 。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大祥区文化体育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决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 邵阳市大祥区文化馆为一级决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75.12万元,比上年减少29.58%。总支出335.81万元,比上年减少35.86%。 主要村村响项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7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88万元,比上年减少28.3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万元,比上年减少35.56%。其他收入3.24万元,比上年减少65.01%。主要村村响项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3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万元,比上年减少93.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2.46万元,比上年减少1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比上年增加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5.11%。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其他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加2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71.88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88万元,比上年减少28.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万元,比上年减少35.5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35.8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81万元,比上年减少30.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万元,比上年减少35.56%。    

按功能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万元,比上年减少93.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2.46万元,比上年减少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比上年增加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5.11%。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其他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加20%。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88万元,比上年减少28.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81万元,比上年减少30.68%。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88万元,比上年减少28.3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20.29万元,比上年增加7.28%。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22.59万元,比上年减少55.1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81万元,比上年减少30.68%。 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万元,比上年减少93.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1.46万元,比上年减少4.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比上年增加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5.11%。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84.23万元,比上年增加8.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9.42万元,比上年增加64.71%。商品和服务支出26.24万元,比上年减少30.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3万元,比上年减少41.46%。其他资本性支出1.99万元,比上年增加17.06%。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85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项目支出122.59万元,比上年减少55.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5.3万元,比上年减少71.61%。其他资本性支出4.53万元,比上年减少89.48%。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1.33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49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112批次611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14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9万元,比上年减少35.56%,本年支出29万元,比上年减少35.56%,项目支出29万元,比上年减少24.48%。主要村村响项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邵阳市大祥区文化体育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1.08万元。比2016年减少8.3万元。主要村村响项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先后举办了庆元宵文艺演出活动、“爱祖国、颂大祥”书画展、 “欢乐潇湘·幸福大祥”暨建党96周年文艺汇演、“舞美大祥,喜迎十九大”2017年“欢乐潇湘”全民广场舞大赛、 “喜迎十九大”国庆节文艺汇演、九九重阳节退休职工趣味竞赛、“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及进社区、学校展演、“学雷锋”文化志愿者活动文艺演出、农家书屋署假阅读等系列特色活动,并组织参加文体广新系统趣味运动竞赛、门球邀请赛、邵阳市第四届羽毛球赛等活动。开展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二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活动得到群众的喜爱。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大祥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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