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市、区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负责制订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党的建设。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益不受侵犯。
(4)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股级及以下干部理论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培训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综合指导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区直机关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参与考核区直属机关“双文明目标”管理工作。
(6)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区直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并按照管理干部的权限,负责区直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任免、考核和培训工作。
(8)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反映。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10)领导区直机关群众组织的工作,设置机关工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区直机关工会组织和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工会活动,负责区直机关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等工作,每年组织一些群众性的文体活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督查区直机关“双联”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大办字【2002】69号文件,设立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直属机关委员会,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共有编制2人,均为行政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仅为机关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初预算数19.9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减少5.77万元,下降22.41%。
(二)支出预算:2019年初预算数19.98万元,比上年减少5.77万元,下降22.4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98万元,比上年减少5.77万元,下降22.4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5.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万元。
(二)项目支出:4.5万元,为党员教育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8万元,即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拨款,比上年减少1.42万元,下降25.8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万元,均为货物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详见公开表格中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我单位日常工作接待及加班开餐。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