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对全区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检查考核和总结表彰工作。
(五)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六)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
(七)负责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八)承担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
(九)办理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为本级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审查政府重大合同,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
(十)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等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行政执法证的发证及证件的年检年审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大祥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制股、政工室。全区设14个基层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与乡街道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决算单位构成。大祥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有大祥区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9年大祥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620.0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9.73万元,增长6.8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导致行政职能增加;2019 年度支出总计620.0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9.73万元,增长6.8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导致行政职能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71万元,占99.67%;其他收入2万元,占0.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92万元,占78.59%;项目支出126.69万元,占21.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0.7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83.28万元,增长15.7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导致行政职能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9.6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9.56万元,增长13.38%,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导致行政职能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65万元,增长17.1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导致行政职能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0万元,占8.56%;公共安全(类)支出462.96万元,占78.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3万元,占5.57%;卫生健康(类)支出19.69万元,占3.34%;住房保障(类)支出23.63万元,占4.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5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会计政策变化,会计科目设置变化;二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2、公共安全(类)。
年初预算为318.96万元,支出决算为46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本单位工作职能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32.8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类)。
年初预算为1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异动。
5、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18.7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政策变化,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1.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由公车管理部门支付,与上年相比减少0.68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我局制定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各制度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我局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
3.我局按财政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2019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7起,调解成功236起,调解成功率92%,共排查纠纷137件,预防纠纷85件,有效缓解信访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我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34人,累计解除577人,目前在册管理157人,按矫正类别分缓刑147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累计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629例,实施教育矫正385人次,有效预防再犯罪,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大量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06万元,增长25.9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7万元,用于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指导、督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经绩效评价,当年度绩效情况为优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