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7项和第48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0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未知 【字体: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7项和第48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搬迁

整改目标

完成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7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搬迁工作。

整改措施

1.成立专门的区、乡指挥部,负责组织房屋搬迁。

2.派驻纪检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

3.市、区上下左右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长刘事青多次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在资金筹措、安置地报建手续办理、搬迁业务指导上,给予全力支持。区委、区政府领导靠前指挥,区、乡指挥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搬迁责任分片分组包干到户。市征拆处、区征收办跟踪进行业务指导。

4.以省环保局《关于邵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7〕58号)为依据,定出700米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了搬迁对象。

5.组织搬迁对象集中投票,统一了选址意向。

6.通过了用地预审。

7.出台了搬迁补偿安置方案、集中迁建安置实施办法。

8.开展了房屋和居民信息登记,计算了搬迁补偿安置款。

9.争取了搬迁经费。

10.办理了安置地规划报批。

11.组织搬迁集中签约,对在规定期间内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搬迁户实行奖励。

12.对搬迁居民后续生产、生活作出安排。

13.信访维稳工作有专项方案,安排了专人负责。

整改成效

1.大祥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大祥区市垃圾填埋场防护距离内房屋搬迁指挥部”,蔡锷乡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指挥部,负责实施搬迁工作。

2.大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督小组,对搬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目前搬迁工作已经完成了:①完成了安置地选址和丈量,通过了用地预审;②出台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搬迁集中迁建安置实施办法两个指导性文件;③完成了房屋搬迁“一榜公示”和“二榜公示”,“两级审核”;④市政府拨付搬迁补偿安置费5000万元,市财政局同意按财评意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⑤完成了搬迁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编制完成了安置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⑥完成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集中签约,118栋房屋全部签约;⑦对搬迁对象搬迁后生产生活作出了安排,蔡锷乡政府向搬迁对象出具了安排承诺书。

4.信访维稳工作由乡政府负责实施,有专项方案,安排了专项经费进行保障,责任分解到人,开展了大走访活动,积极化解矛盾,严肃督查问责。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8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洲西路           

联系电话:5324804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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