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谢卧函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8:00—12:00、14:30—17:30(冬)
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机构编制、档案、保密、值班、办公自动化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承担退休干部工作和联络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二)接访和网信办信股
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协调处理区直单位部门接待来访中的疑难问题;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通报来访情况;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对全区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及正副书记、常委,区人民政府及正副区长和信访局的来信;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群众来信、“省长信箱交办件”;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信息;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通报来信情况;对全区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判断社会稳定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市区两级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联席会议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复查复核办公室(加挂督查股牌子)
负责信访群众申请区人民政府复查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负责信访群众申请市政府复核信访事项的衔接及上级复核意见的落实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行政机关在复查复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复查复核工作;履行对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督促、检查职责,对拒不受理复查复核申请,未按规定程序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或者不执行复查复核意见的,进行督查督办,提出改进建议或行政处分建议;根据领导的批示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督查措施,落实督查责任,督办处理结果。对重要信访案件、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使责任单位尽快办理、及时作出答复,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大祥区内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与人民群众之间产生的各类社会纠纷,为大祥区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和调处社会纠纷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信息。
(四)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区、赴市、省、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督导相关单位和部门调解处理上级机关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及领导交办的各类社会纠纷;督导协调处理中央、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出现的突发性矛盾、日常矛盾及遗留问题。
(五)研究、分析信访和社会矛盾动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社会矛盾大排查,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开展,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区信访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