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湖南新巾帼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1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大祥区 【字体:

2024年1月18日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湖南新巾帼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泡椒(酱腌菜)、商标:鸿萱坊、规格型号:100g/袋、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8日的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4年2月7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4430822568802279)、检验报告中所述当事人生产的食品名称“泡椒(酱腌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0.1,实测值0.15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湖南新巾帼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抽检的不合格泡椒(酱腌菜)当事人是2023年10月28日生产,该批泡椒生产了20件(规格:100袋*100g),2023年10月28日当事人对该批泡椒进行了厂内自查检验,检验的各个项目均合格。2023年10月30日,当事人将该批泡椒以45元/件的价格全部销售至客户名称:张家界谷总,客户电话13574429739。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公司内已无上述抽检同批次的泡椒。执法人员送达检查报告后,当事人立刻与经销商进行了联系,要求经销商将未销售的同批次不合格泡椒停止销售,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泡椒进行召回并告知消费者,当事人提供了食品的生产台账及销售记录,因销售时间过长,召回数为0,至我局调查终结,该公司未收到不良反应报告,违法所得金额共计900元。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0元;

2.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305030003 政府值班电话:0739-5322208 备案许可证号:湘ICP备18015654号-1
纪委投诉电话:12388 湘公网安备 43050302000160号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