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江街道李某某反映其承包农田田坎被本组村民彭某某毁坏,造成损失,要求有关部门解决并赔偿损失。
经檀江街道分管农业副主任与檀江社区干部到现场核实,李某某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同组村民彭某某为了自己家的田过水,未经李某某同意,挖开其田坎过水,导致其农田水流失,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调解后达成一致,彭某某立即复原李某某田坎,且表示以后没有经过李某某同意不会擅自挖开田坎,同时向其口头道歉。经区信访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李某某对檀江街道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现该问题已经妥善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