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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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 198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二次修正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2018年3月19日第三次修正)第三十八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
一级事项 批准服务信息 二级事项 办事指南
公开时限 实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蔡锷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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