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学三好学生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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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受理条件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所需材料

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模板示例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材料类型: 原件 材料形式: 电子、纸质(1份) 提交方式: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受理标准: 内容真实
填报须知: 完整、客观、真实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邵阳市北塔区魏源东路96号区政府大楼706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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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批表

办结

7个工作日

审批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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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结果样本常见问题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第六条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城西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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