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劳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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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

 

大教通〔2024〕77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劳动教育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中小学校:

2024年全区劳动教育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劳动教育工作者和学校。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1.全区各中小学

2.各种小学校从事劳动教育教学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先进单位4个;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先进工作者3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各中心校按附件1分配名额汇总后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感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聚焦中小学劳动课程涵盖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与服务性劳动等领域包括创新的课程设计有效的教学方法显著的教学成果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劳动技能提升劳动观念转变等

2.积极参加各类劳动教育培训实践活动进行有效的课程开发合作研究

3.先进工作者原则上要求是教学一线教师每个中心校最多允许一名行政人员报送

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管理规范按标准设置劳动教育课程。重视把劳动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各年级学生的劳动教育有系统规划

2.工作有序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特色项目有教育教学方案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评估机制

3.保障有力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场地建设

4.特色鲜明能够利用本区域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机制课程实施教育方式工作模式活动开展师资队伍等方面有先行基础有特色亮点有影响示范

四、推荐方法和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各申报学校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采取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证明的方式撰写申报材料,区教育严格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认定

2.全区实行差额评选。各中心校需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对先进个人进行初评,将初评后推荐名单公示三天后报区教育局教育工作股,教育局再根据报送材料评选确定人选。中心校没有按1:1.5的比例足额报送材料的,教育局将按相应比例核减评选人数。(名额分配见附件1)

3.材料报送。推荐的劳动教育先进工作者由其所在的单位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大祥区2024年度劳动工作教育先进工作者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中心校汇总,各中心校汇总后填写“大祥区2024年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在2025年1月17日前发至邮箱:2559638637@qq.com,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纸质档加盖学校和中心校公章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工作股511办公室联系人:王伟洪。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报送,两者缺一视为弃权。

五、奖励办法

推荐评选出来的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发放证书

 

邵阳市大祥区教育

2024年12月26 


附件1

2024年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

个人评选材料指标分配表

单位

先进个人

先进单位

备注

六岭中心校

5

1

 

西湖中心校

5

1

 

城南中心校

5

1

 

雨溪中心校

2

1

 

罗市镇中心校

2

1

 

檀江中心校

2

1

 

板桥中心校

2

1

 

蔡锷中心校

2

1

 

西苑小学

1

1

 

大祥一中

2

1

 

教育局机关

2

 

 

 


附件2

大祥区2024年度劳动工作教育先进工作者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个人事迹

课程开发合作研究贡献教学成就、积极参与培训并与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等

· 

 

 

 

 

学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中心校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3

 

大祥区2024年度劳动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师管理 二级事项 教师评优评先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大祥区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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