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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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2号) 第三十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第三十七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邵阳市大祥区檀江街道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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