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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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服务

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暂行条例》

申请材料:

(一)、申办国内、民事公证:

1、出生公证、监护权公证:a户口簿、身份证;b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c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结婚公证:a结婚证;b夫妻双方身份证;c户口簿(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户口簿原件)。

3、离婚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离婚证原件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

4、未婚、未再婚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未婚证明;d申请人未婚/未再婚声明书(2003年10月1日以前已离境的申请人,应提交原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有效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公证员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当事人提供验证证明);d成绩单原件(加盖有原就读学校有效印章)。

6、职称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职称证原件。

7、驾驶证公证:a身份证;b驾驶证原件。

8、银行存款公证:a身份证;b存款证明书原件;c银行存折。

9、营业执照公证:a公司营业执照原件;b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c法人授权委托书;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e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10、无刑事处分公证:a申请人身份证;b户口簿;c申办无刑事处分公证的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并签名盖章。如派出所只证明本辖区内无受刑事处分,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亲属关系公证:a申请人身份证;b户口簿;c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d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并签名盖章)。

12、死亡公证:a死亡证;b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c户口簿、身份证。

13、生存、国籍、住所:a身份证、户口簿;b单位或派出所证明。

14、声明、委托:a身份证;b声明、委托涉及的内容相关依据。

注意:

1.申请办理任何公证事项,申请人均须携带上述资料,申请人不能亲自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2.申办如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担保、生存、声明书、委托书公证等与申请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申请人均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二)、办理财产继承、财产赠与、遗嘱、遗赠、委托、声明、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离婚财产协议等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办理继承权公证

①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信等)。

②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③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④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乡政府出具)。

⑤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⑥遗嘱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的遗嘱。

2、办理遗嘱、遗赠公证

①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果立遗嘱人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公证处办理,可由公证员上门办理。

②提供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立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离婚、丧偶等证明)。

③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④草拟遗嘱,遗嘱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签名或盖章。

⑤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3、办理赠与公证

①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②提供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权)证等。

4、办理夫妻财产、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协议公证

办理上述协议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拟写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

5、办理委托、声明公证

委托人、声明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申办委托公证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事项凭证(如房地产证、股票、存款凭证等)。拟写委托书、声明书,并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或盖章。

(三)、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并向公证机构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房产赠与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合同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公司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需公证的合同文本若干份;

4、与本合同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它材料。

(五)、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

1、借款人、抵押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副本须经年检。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证明书证明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记载的相一致。

(3)如果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来公证处申请办理,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经公证),受托人身份证。

(4)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须提供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或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

①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哪家银行贷款多少;

②同意用自已公司或其它个人、企业的什么财产作抵押,决议上需有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名。

(5)抵押贷款合同,条款要齐全,形式要完备,双方当事人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抵押物产权证明。

2、借款人、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上列第(5)、(6)项材料.

办理公证流程图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公开主体 城西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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