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湘人社规〔2024〕1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3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11元。现就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 缴费基准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711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4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133 元/月,下限调整为4027 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退费。

  以上规定从2024年7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