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祥区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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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祥区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和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大祥区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大祥区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的督察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邵阳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湘生环委办函【2024】27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抓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大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尽其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对照《邵阳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40项具体整改任务(其中共性问题34个,个性问题6个),认真认领我区存在的22项具体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查处绝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解决好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针对区域性、流域性和重点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尤其聚焦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资江和邵水等重点流域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整改。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巩固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为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四)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与完成我区“十四五”规划以及各项生态环保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督察整改为契机,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全方位推进美丽大祥建设。 三、任务措施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方面 1.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深刻、不够透彻,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认识不清,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单位负责同志对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不能达标、资江流域锑污染等问题,强调客观原因过多,而对部门职责落实、控源降污、综合施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未引起足够重视。 牵头整改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配合整改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1) 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2)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3)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考核评价和督查督办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使用;对上级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无特殊原因,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不交流、不提拔;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作为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换届选举考察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党委、政府督查室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 (4)严格环境监管执法。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对群众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作配合制度。 2.重显绩轻潜绩。邵阳市虽在2022年底前建成了10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但普遍存在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 牵头整改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檀江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加大罗市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和管网运维,确保进水浓度和进水量。 整改措施:区住建局要制定运维管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尤其是定期对管网的检查,及时修复破损区域,确保进水浓度和进水量满足要求。 3.存在等靠要的思想。邵阳市对集中供热、集中治污办法不多。邵阳市城区依然有42台生物质锅炉,隆回县工业园区有16台生物质锅炉,未统筹开展集中供热,生产效率低、排放量大。 牵头整改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工信局、大祥工业集中区、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祥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涵【2017】34号)文件要求,取缔集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利用宝庆电厂余热实现区域集中供热。 整改措施: (1)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大祥产业开发区现有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落实集中区能源规划设计。 (2)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大祥产业开发区现有企业锅炉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看是否达标排放,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停产整顿。 4.担当意识不够。邵阳市住建部门以行政处罚权限由市城管部门负责为由,放松了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甚至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地不再纳入监管范围,邵阳市本级和三个城区住建部门近三年未办理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政处罚案件,也未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给城管部门,导致建筑工地扬尘违法问题未受到有效打击。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明确各部门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坚持“管合法也要管非法”原则,对“违法施工项目”、“未落实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违规施工项目”全面纳入监管处罚范围,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强各部门联动。加强住建部门与城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线索的移送,严厉查处施工扬尘、渣土遗撒等违法行为。住建、生态环境、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大工程车辆夜间行驶的检查力度,对不采取遮盖措施、未经冲洗出入工地的车辆和建筑工地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或行政处罚。 (2)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日常监管,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和企业,实行跟踪督办、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对扬尘防治不力的项目和企业,通过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评先评优等监管措施予以惩戒,倒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3)实施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长效监管,按照“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片区、小组、具体工程项目”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分区划片、包干到人责任制,确保每个责任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住建部门采取全覆盖网格化巡查排查,按照“谁发现谁移交”要求,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由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及时反馈处罚信息,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有效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4)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智慧工地”建设,督促在建项目按规定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并及时联网,进行实时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5.部门合力有差距。邵阳市委市政府虽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市直和部省属驻邵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但部分成员单位之间统筹协调不力、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完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牵头整改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配合整改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 (1) 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 (2)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整改。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区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行业范围的整改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安排部署、督办整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工作。 (3)加大问责力度,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有敷衍塞责、不严不实、虚假整改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部门责任未落实。近年来,邵阳市农业农村部门既没有就秸秆禁烧开展日常巡查,也没开展监督考核,导致邵阳市秸秆焚烧火点数量排在全省前列。 牵头整改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大祥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大蓝指发[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大祥区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办法><2022年大祥区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2022年大祥区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大蓝指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降低辖区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在全省的排名。 整改措施: (1)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多媒体和自媒体,采取横幅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露天禁烧”宣传活动,营造打好环境空气质量整治人人有责、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2)依托邵阳市环保露天禁烧智能预警系统,及时更新辖区各乡镇街道露天禁烧网格化执法人员名单,确保预警系统交办的秸秆焚烧点位处置及时、处理到位。 (3)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农业农村局采取每月检查、通报,每季度讲评评比,年度考核评比的方式对各相关区直单位和各乡镇办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依然艰巨 7.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2023年,邵阳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在全省14个市州排名倒数第一,PM10、PM2.5浓度离达标还有较大差距,中心城区PM2.5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22年同期上升12.2%、14.3%。部分县市区和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牵头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贯彻执行《2023年邵阳市大祥区环境空气质量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中九大“专项行动”,即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业炉窑、锅炉整治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秸秆综合利用、露天禁烧整治专项行动、机动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燃放烟花爆竹整治专项行动。确保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有效解决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 (2)严格监管执法,确保行动成效。各参与整治单位、人员要按照严控、严管、严查、严罚的要求,采取按日连续计罚、限制生产、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手段,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刑事介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淘汰一批、关闭一批、规范一批,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3)强化督查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区纪委监委、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措施。 8.城区散煤管控不到位。2018年,邵阳市出台了《邵阳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但未明确散煤禁烧工作的牵头单位,导致此项工作成为盲区。督察组随机抽查菜市场、部分餐饮门店和数个居民住宅小区,均发现有散煤销售和使用情况。 牵头整改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大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整改措施: (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相应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相应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及其他设施;已建成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予以停止使用、拆除,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2)禁燃区内区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发改、工信、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加快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引导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自觉淘汰高污染燃料,依法查处禁燃区内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相应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3)在禁燃区内销售相应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相应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及其他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相应高污染燃料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9.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邵阳城区共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工地82个,督察组随机抽查14个,发现9个工地存在土石方裸露堆放、雾炮机闲置、围挡未安装喷淋设施等情况。邵阳经开区16个工地均存在黄土大面积裸露,土方开挖未落实湿法作业,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等问题。 牵头整改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严格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全面控制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1)强化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反馈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文明施工投入,安装围挡喷淋设施,在工地大门设置车辆冲洗槽,严格落实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 (2)举一反三全面抓整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检查频次和督办力度,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大排查,形成建筑工地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重点督促各建筑工地对裸露土地进行全覆盖、出入口道路全部硬化,并安装冲洗设备,加大雾炮机、塔吊喷淋等设施的使用频次。 (3)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处罚。加强住建部门与城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线索的移送,严厉查处施工扬尘、渣土遗撒等违法行为。市、区两级住建部门采取全覆盖网格化巡查排查,按照“谁发现谁移交”要求,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由三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及时反馈处罚信息,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有效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10.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数据显示,2022年邵阳市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9.61%,实际上绝大部分为就地还田,离田综合利用率低,为就地焚烧留下隐患。隆回、武冈、绥宁、邵东、邵阳县先后纳入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予以资金支持,督察组抽查了部分饲料化、肥料化综合利用企业,发现存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如绥宁县特沃斯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秸秆肥料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获得财政资金580万元,建成20万吨每年生物有机肥料生产线,该项目自建成以来仅收储秸秆200吨,远低于8.3万吨/年的绩效目标。 牵头整改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强化秸秆禁烧,推动综合利用 整改措施:按照《邵阳市大祥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2024年大祥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案,明确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起火点逐月下降。 11.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不到位。督察组抽查了邵阳市城区11家加油站,发现部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管理混乱,效果不佳,如高崇山加油站油气排放管路阀门无法正常操作,金台、东互通红星、市公交油料浏阳村等3家加油站部分加油机油气回收泵无法开启。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中园石化等6家加油站密闭性检测不合格,市公交油料杨家垅等2家加油站液阻检测值超标,金台等7家加油站气液比超标。 牵头整改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完成 整改目标:完成辖区内14家建成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安装工作,确保全部加油站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区商务局按照《邵阳市大祥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2024年大祥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4年大祥区污染防治“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要求,推动辖区内 14家建成区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安装工作并通过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要加强对各加油站的日常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 12.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督察组对邵阳市2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发现普遍存在检测不规范或造假行为。如新邵县佳宏机动车检测、邵阳县旺达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隆回县蓝盾富联机动车检测等3家公司“外挂”电子作弊设备造假。绥宁湘军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中心在湘E5272*复检过程中向排气管注水,检测时排气管流水并伴有大量“白气”,检测结果判定为“合格”;城步县和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检测站在对湘E6767*和湘EN608*检测时黑烟滚滚,用风扇强力吹散排气管浓烟,干扰监管部门视线,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牵头整改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聘请三方公司对辖区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存在的不规范或造假行为。 整改措施: (1)认真调查核实,严肃依法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辖区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大力查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2)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检测数据管理系统,规范数据录入和储存流程,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加强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综合教育,做好员工岗前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13.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污染防治工作有短板。邵阳市有砖瓦企业88家,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部门对75家次大气排放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但督察时依然发现,洞口县三面山砖厂和高丰砖厂、新宁县首宏煤矸石砖厂存在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废气烟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邵阳市在2023年12月29日1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但邵阳大汉宝科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天闻新华印刷邵阳有限公司等企业未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仍在违法生产。经调阅邵东市52家铸造企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段用电记录,发现38家铸造企业未落实停产减排措施。 牵头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分局 配合整改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全区涉气企业,督促落实“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对重污染天气期间,不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14.饮用水源存在风险隐患。邵阳市城区无备用水源,现有3个水源地均位于资江干流,随着犬木塘水库的建成,在市城区内形成2个内陆湖,给桂花渡、城西、工业街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带来巨大风险。 牵头整改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根据《湖南省水功能区划》加强水功能监督管理。加强资江干流桂花渡、城西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确保百姓用水安全。 整改措施: (1)辖区备用水源已建成。大祥区雨溪街道老屋桥水库做为邵阳市应急备用水源,由湘水集团犬木塘水库建设分公司于2022年建设完成,并由桂花渡水厂进行了试运行。 (2)加大监测频次。在水库建设过程中,加大桂花渡水厂、城西水厂取水口等断面的水质监测频次,发现取水口水质出现超标,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启用备用水源。 (3)做好库底清理工作。2023年9月15日大祥区人民政府组织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对犬木塘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库底清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各部门并出具了验收意见。 (4)做好犬木塘水库各项管理工作。水库建设后,区政府将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水库运行期坝前和库区漂浮物的清理处置工作;区政府将按要求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区政府已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15.污水管网不完善。邵阳市城区截污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尤其是老城区和城郊结合部还存在污水收集空白区,污水收集率有待提高。邵水河两岸污水管网在河道范围内设置有大量溢流口,且基本位于邵水河丰水期水位以下,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戴家溪截污口、三里桥排渍站、珑湖泵站、古塘路污水管网在雨季有大量生活污水溢流。邵阳经开区管网规划不科学,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少、浓度低。 牵头整改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管网改造,逐步提高城区雨污分流制管网比例、污水收集效能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市城管、住建部门要求,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合流制管网改造。 (2)积极推动戴家溪截污口、珑湖泵站生活污水溢流口改造,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 16.邵水入河口断面、武冈小水等国省考断面水质容易出现反复;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仍不彻底,极易出现新增黑臭水体问题。 牵头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各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大祥区水环境质量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23】13号)文件精神,确保邵水入河口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以上。 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站位。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对相关区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主要领导坚持一线指挥,密集调度部署,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2)全力推动河长制落实。全区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河湖长履职规范》要求,落实“区季巡、乡镇街道月巡、村(社区)周巡”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3)及时掌握断面监测数据。加大与市监测站工作对接力度,及时了解邵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严密监视水质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7.大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邵东市水东江镇、界岭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负荷不足20%,隆回县荷香桥镇污水处理厂仅接入镇政府、镇医院及两所学校的污水,新邵县陈家坊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COD浓度均稳定在10mg/L以下,清水进清水出。新邵县新田铺镇污水处理厂无生活污水进入,仅处理邻近的屠宰废水,出口COD为123mg/L,氨氮为29.3mg/L,排放严重超标。 牵头整改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整改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分局、檀江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目标:确保罗市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制定运维管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定期开展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定期对管网的检查,及时修复破损区域,确保进水浓度和进水量满足要求。 18.污染地块管控难度大。邵阳市共有82块优先监管地块,截止2023年底完成管控37块,今明两年仍有45块管控任务,管控任务比较重,其中邵东市和双清区未完成管控地块占比较大。新邵辰州锑业老厂区内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尚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蔡锷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大祥区蔡锷乡寒婆村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一是避免对暴露人群产生人体健康影响;二是防止污染程度加重及污染物扩散,降低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1)聘请三方公司对大祥区蔡锷乡寒婆村优先监管地块进行调查,并形成场地调查报告,编制风险管控方案。 (2)将大祥区蔡锷乡寒婆村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纳入2024年大祥区污染防治攻势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 (3)蔡锷乡人民政府按照《湖南省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要求,对寒婆村优先监管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工程,包括设立围挡、标识标牌等。 (三)自然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19.规划落实不力。2023年1月,《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砂石土矿区块150个,截至督察组进驻,矿权仅出让11个,且均未完成矿山规范化建设,便非法进行生产。武冈市银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新泽采石场有限公司、洞口县铺里采石场等在仅取得采矿许可证,未办理安全许可证、环评、林业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铺里采石场在6个月内非法开采出售砂石9.5万吨。监管执法不严。经对邵阳市2021年以来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梳理,有10家企业两年内被处罚2次,涉嫌存在以罚代管的情况。如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先后两次对双合砖瓦用页岩矿无证开采行为立案处罚,督察仍发现存在盗采迹象。2021-2023年邵阳市共有15起案件涉案金额超10万元,但大部分案件未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非法采矿屡禁不止。邵阳市部分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借农业项目土地平整、矿山生态修复之名,长期违法开采砂石土矿。隆回强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以种植产业项目基地土地平整名义,非法开采石料外售牟利,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视而不见;大祥区新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借蛋鸡养殖基地土地平整名义,非法开采石料达9.8万吨。城步县水东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借奶羊养殖场土地平整名义实施盗采。武冈市中保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长期盗采页岩矿,形成近20米深坑,造成山体滑坡。生态修复标准不高。督察组抽查16家已关闭砂石土矿,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客土厚度不够、在矿渣和压滤污泥上复垦复绿等问题。2023年3月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组核查指出的隆回县紫昇隆泰采石场覆土厚度不够、植被成活率低、未建设撇洪渠问题依然存在,且有明显继续开采痕迹。督察组抽查12家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山,发现均未完成生态修复。 牵头整改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蔡锷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 整改目标:一是违法查处要到位。区自然资源局要立足职能职责,对新鸿鑫蛋鸡养殖场项目涉嫌非法采石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查清后要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市公安局大祥分局,以最快速度查清违法犯罪事实,锁定相关证据,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打击惩处。二是生态修复要到位。对新鸿鑫蛋鸡养殖场项目建设范围内因采石造成的生态破坏,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蔡锷乡人民政府牵头实施,5月底要完成生态修复。三是责任追究要到位。对新鸿鑫蛋鸡养殖场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造成非法采石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追责问责到位。 整改措施: (1)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保护和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矿产资源、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法规及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政治引领,扛牢政治责任,严守资源安全底线。 (2)高位高频调度。以等不起、坐不住、睡不着的紧迫感,坚持一天一调度,盯牢问题整改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置,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3)强化整章建制。紧盯矿产资源保护,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推进非法采矿整治。建立矿产资源巡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乡镇街道巡查工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分解巡查任务至具体责任人,深入企业项目现场开展日常和动态监管巡查,防止超审批范围建设施工,督促企业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处理好石料、弃土堆放问题,对非法开采行为采取“长牙带电”的硬措施,坚决“零容忍”,既查事又查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四)部分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有待强力推进 20.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还需强力推进。邵阳市现有94台2蒸吨锅炉,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应实施淘汰,但相关工作尚未有效开展。 牵头整改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整改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12底前 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整改措施: (1)8月底前完成对辖区所有企业的锅炉调查摸底。 (2)12月底前淘汰所有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锅炉。 21. 本次督察共转办信访件141件,其中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复的有6件,约占5%。督察组抽查19件已上报办结的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发现有8件整改标准不高或核查不严。如城步文华造纸厂环保手续不齐、非法生产问题持续存在;洞口县金龙采石场生态修复不彻底、措施不到位、生态破坏问题依旧突出;邵阳县兴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生态修复不到位、侵占耕地依然未整改到位。 牵头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分局 配合整改单位:各交办件办理部门、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目标:按照“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要求,做好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对省督察组抽查发现整改标准不高的信访件逐一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标准再整改。 (2)加大对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按标准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举一反三,对已办结信访件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问题进一步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22.业务素质亟待提升。邵阳市生态环境系统专业人才严重不足,部分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工作作风粗暴,武冈分局5名执法人员甚至出现“索、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 牵头整改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整改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巡视巡察过程中及提级整改全面自查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推动行政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提级整改各项措施,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局长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提级整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要认真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内容、时限要求认真查找不足,深挖问题根源,拿出有针对性的举措,既要整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要解决本单位突出的个性问题。同时也要举一反三、深入自查自纠,坚持新老问题一起攻,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成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作风建设,严明整改纪律。要严肃认真对待提级整改工作,在问题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长效防治,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查自纠力戒反弹。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保总局令第35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 ||
公开主体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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