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关于印发《邵阳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祥、双清、北塔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 《邵阳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邵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
邵阳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湖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综〔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及条件 (一)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邵阳市城区城镇户口(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城市低保户或城市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内(含13平方米),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 (二)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 2、低保户; 3、在我市城区无房; 4、在本市和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状况等进行确定。家庭人口指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邵阳市城区城镇户口),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在我市务工或就学证明。家庭收入状况以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低收入家庭补贴的标准:1人户每年补贴10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200元,每户最高补贴标准为1600元。 低保家庭补贴标准:1人户每年补贴12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300元,每户最高补贴标准为2100元。 孤寡老人、烈士家属、伤残病人和转退军人按低保家庭标准执行。 三、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一)领表登记(3月14日—3月25日)。 1、年审家庭。凡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且之前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家庭,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或到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shaoyang.gov.cn)下载并填报《邵阳市2022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年审表》; 2、新增家庭。凡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且之前未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家庭,到户口所在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到租赁房屋所在社区)领取或到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并填报《邵阳市2022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本人所持有效的华融湘江银行卡正面复印件。若因申报人填写家庭信息错误或不全,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3、申请租赁补贴需提交下列证件: ⑴户口簿; ⑵家庭成员身份证;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⑶低保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需提交保障人信息页和本年度年审页复印件,民政部门还未开始本年度年审的社区需提交上年度年审页复印件,并由社区统一做出说明);低收入家庭须出具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盖章的低收入证明; ⑷结婚证书或离婚证明; ⑸残疾证、烈属证等其它相关有效证件; ⑹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在我市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证明,以及在我市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务工、就学等相关证明。 以上证件除第⑹项需提交原件外其余都需核实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提供。 (二)初审、公示(3月28日— 4月8日)。《申请表》交户口所在地社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所辖社区对申报人的户籍、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初审合格家庭签署初审意见。 (三)复审(4月11日—4月15日)。区人民政府对初审合格的家庭进行复审,对年审家庭采取抽检的方式审核,对于新增家庭资格进行逐户复查,对曾取消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资格核查。 (四)审查备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区政府上报的合格家庭进行审查备案,并在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shaoyang.gov.cn)上公示。 (五)发放补贴。市财政局负责租赁补贴资金筹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本级各区提供的租赁补贴家庭名单和补贴金额按户发放租赁补贴,由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租赁补贴专用银行卡(2022年度补贴按季发放)。 申报家庭应积极配合调查人员核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冒领、重复申请。如核实后发现有骗取、重复领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金的将取消本年度保障资格并退回租赁补贴资金,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 四、工作责任 市辖三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增强民本意识,务必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关怀落到实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租赁补贴发放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租赁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工作,市辖三区政府、经开区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签署初审和审核意见,并对审核合格的家庭张榜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公示工作,严把审核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租赁补贴对象要做到应保尽保。 2、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辖三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严格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各自职责。严禁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索拿卡要。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由责任单位移送至司法机关。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一级事项 | 重大决策 | 二级事项 | 决策结果公开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依申请公开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两微一端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