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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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法规规章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开主体 大祥区板桥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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