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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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湘应急函﹝2025 ﹞60 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顽瘴痼疾”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工作,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6 年 2 月底,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 下: 一、整治目标 以“强基础、除隐患、控风险”为目标,聚焦生产经营领域存 在的突出隐患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安全 基础,确保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一)生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1. 坚决纠治“三超一改”等顽疾。重点整治:(1)超员超量、串 岗聊天,工房外临时性存放危险物品等行为;(2)改变工房用途、 改变工艺流程;(3)超许可范围生产行为(超许可类别、级别, 超标准规定的药量或规格),使用未经安全论证的药物、配方、 设备,私搭乱建工房(棚),安全设施设计资料留存不全、使用 “阴阳”图纸等行为。 工作措施:(1)推动企业开展安全设施对标改造提升,解决 工房不匹配、工艺流程不畅等造成的“三超一改”行为;(2)推动企 业严格执行“一规程一清单” ,纠治习惯性“三超一改”行为;(3) 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产品目录》档案(含产品名称、类别、级别、 规格、效果、检测报告等);(4)落实“日常帮扶+执法检查”机制, 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2.全面整治“分包转包”及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重点整治: (1)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 生产许可证;(2)将生产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3)一证多厂及多股东 各自独立组织生产活动;(4)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承 包生产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措施:(1)建立涉“分包转包”及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企业 台账,全面排查;(2)“ 一企一案,分类施策”(分包转包和承包生 产打击整治到位;多股东企业必须落实“统一生产管理”的底线原 则),重点核查股东协议、统一组织生产台账、相关制度执行情
况和财务资料,抽查现场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工资发放情况。 (3)推动企业建立在用涉药机械设备台账(包含设备合格证、安 全论证报告、购买合同、支付凭证等)。 3.严厉打击“三非”行为。重点整治:(1)参与非法生产,或为 非法生产提供原材料、技术支持、帮助销售产品;(2)非法买卖 半成品;(3)组织生产“大西炮”、“鱼雷”等爆炸品;(4)通过网络“引 流” , 向无资质的批发公司、零售店(点)或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产品;(5)未落实从业人员、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厂(库)区登 记制度,使用普通货车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工作措施:(1)加大对非法生产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倒查非 法生产的原材料、半成品来源及产品流向;加强原材料源头管理, 核查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2)抽 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核对从业人员、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厂(库) 区登记情况 ;(3)抽查成品库,查看有无违禁品;(4)督促企业严 格落实产品流向和合同管理制度;(5)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警示约谈、教育培训。 4.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点整治:(1)故意遮挡视频监控 或调整摄像头拍摄角度,逃避视频监管的行为;(2)带药检维修 设施设备;(3)氧化剂、还原剂混存或者违规预混;(4)未按照规 定清理、收集、储存、处置余废药,直接使用压缩空气吹扫余药 粉。(5)边施工边生产,雷电、暴风雨等恶劣天气仍违规组织生 产;(6)堵塞逃生通道或者逃生门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措施:企业自查+帮扶指导+ 线上抽查+执法检查。 5.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清查。重点整治:从事药物混合、造粒、 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和烟花爆竹仓 库保管、守护的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工作措施:(1)建立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数据库;(2)推动 企业门禁系统与预警系统互联;(3)特种作业岗位实现人脸识别; (4)线上巡查抽查。 (二)经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1.经营资质清查。批发(仓储)企业重点整治:(1)是否存在 经营许可证挂靠等行为;(2)仓库面积(地址)是否与证照标注 一致;(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资格 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具备与销售能力匹配的专用配送 车辆,专用配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是否手续齐全。零售店重 点整治:(1)是否设置在当地零售布点规划范围内;(2)经营地址 (面积)与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异地经营);(3)经营场所是否 符合安全标准;(4)主要负责人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工作措施:(1)发布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 发布新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编号并指导市州编制(见附 件) ;(3)开展相关规划、证照与实地查验核查;(4)市州督促县 市区完善零售布点规划;(5)关闭规划范围外、挂靠等企业。 2.整治储存条件。批发(仓储)企业重点整治:(1)仓库设施 是否符合安全距离、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通风等要
求;(2)仓库及附属建筑结构、限高线、分区线和防火分区是否 规范;(3)库区与生活区是否有效隔离;(4)视频监控(或风险监 测预警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要求;(5)安全设施是否按期检测或 评价。零售场所重点整治:(1)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2)是否 存在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如“下店上 宅”或“前店后宅”等形式;(3)建筑结构、 电气、消防、警示标识 等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工作措施:(1)全面排查仓库安全设施条件;(2)开展对标改 造行动;(3)取缔关闭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3.排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批发企业重点整治:(1)库存 量是否超过核定容量,堆放是否超高、堵塞安全通道等;(2)是 否违规存放经营“假大空”产品和“大西炮”、“鱼雷”等爆炸品;(3) 是否存在将废弃、过期产品与合格产品混存;(4)是否正确使用 产品流向系统、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向零售店供货;(5)是否存在 向无证零售店和个人供货、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仓储企业重 点整治:(1)库存量是否超过核定量,堆放是否超高、堵塞安全 通道等;(2)是否存放“假大空”产品和“大西炮”、“鱼雷”等爆炸品。 (3)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零售场所重点整治:(1)是否销售“假 大空”产品和“大西炮” 、“鱼雷”等爆炸品;(2)是否在许可证载明 的经营场所外或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行为。 工作措施:(1)采用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执法检 查;(2)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打击行动;(3)落实举报奖
励政策,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4.整治安全管理机构履职情况。批发(仓储)企业重点整治: (1)安全管理机构与制度形同虚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不依法开展;(2)值班 值守及视频查看人员履职不认真;(3)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走过场、 相关装备破损缺失;(4)未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 制。零售店重点整治:(1)主要负责人履职不认真;(2)值守人员 安全知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工作措施:(1)市县两级分别对批发(仓储)企业与零售店 主要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培训教育;(2)各市县开展对标改造试点 观摩学习提升;(3)制定下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正负面清单(见 附件),督促执行。 三、整治步骤 从 2025 年 4 月到 2026 年 2 月底,分四个阶段推进: 1.动员部署阶段(2025 年 4 月 中旬前):成立专项整治领导 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培训教育会议,公 布举报电话。 2. 自查自纠阶段(2025 年 4 月 中旬至 5 月):企业对照正负 面清单和整治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集中整治阶段(2025 年 5 月至 2026 年 2 月):开展全覆 盖执法检查;登记检查情况、造册建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法
行为,关闭安全条件不具备的经营企业,推动新一轮布点规划实 施。省市结合年度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等 方式,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 总结提升阶段(2026 年 2 月):总结通报整治行动情况, 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治工作持续开展。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专 项整治行动是推进安全强基固本工作的有力举措,是烟花爆竹企 业对标改造的必由途径,也是推动全省新一轮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实施的重要抓手。各级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 署,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牢,业务科室具体执行,形成“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格局,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抓好末端落地,确 保工作全程有人负责,不断挡、空挡。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要结合产业规划与对标改造工 作,强化源头治理,提升企业安全本质;要结合新的批发企业布 点规划实施,优化企业布局,合理解决当地供需矛盾;要突出重 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打非治违” ,起 底清查、严格执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做到“举一反 三” ,通过“关闭一批、巩固一批” ,提升安全基础。 (三)浓厚氛围,筑牢防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微信载 体,公布举报电话与举报有奖措施,推进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 机制建设,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浓厚打非治违氛围,构建群
治群防的人民防线。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深化工作成果, 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走远。 (四)加强调度,及时报送。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要全程督查 督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本级执法与指导属地政府开展整治 工作两不误,对属地整治行动迟缓、督导检查不力、降低工作标 准的,对辖区、行业(领域)内非法违法行为失察的,或者造成 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追究问责。
附件: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编号规则与编码(2024-2028 年)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正负面清单”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正负面清单”
2025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1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编号规则与编码 (2024-2028 年)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规则: 格式:(湘) × ×〔202×〕× × × × × × ! ! ! \ 性质 年份 市州 编码 1.性质:批发企业用 PF;仓储企业用 CC; 2.年份:与发证年份一致; 3.市州:××前两(或三)位数字,表示所属市州拼音大写首 字母,如长沙市为 CS ,张家界市为 ZJJ; 4.编码:××××后四位数字,按照四位数字编码规则,依次编 码 0001 、0002...... 至 0989。 二、各市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编码(含本级数码)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规则:
! ! ! ! 市州 性质 年份 县域 编码 1.市州:市州简称; 2.性质:零售用 LS 表示; 3.年份:与发证年份一致; 4.县域:××前两位数字,表示所属县(市区)拼音大写首字 母,如浏阳市为 LY ,攸县为 YX; 5.编码: ×××后三位数字,按照三位数字编码规则,依次编 码 001 、002......。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正负面清单”
一、正面清单 1.应逐栋工库房制定并公布“一规程一清单” ,即:工(库) 房安全作业规程,安全设施设备清单;2.建立事故隐患内部举报 建立机制。3.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档案。 二、负面清单 严厉打击:1.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2. 生产中“三超一改”行为,即: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 过核定人数,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生 产经营的产品类别、产品级别超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工(库)房 用途;3.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4.参与“三 非”行为,即:组织参与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经营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正面清单
一、牢记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七条职责”并认真履职; 二、牢记安全第一,守法经营; 三、签订合同从合法企业订购合法烟花爆竹,并如实应用流 向管理信息系统; 四、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运送经营企业之间购销的烟花爆 竹; 五、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载明限量、 地址与范围存放、经营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面清单 一、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生产(含运输、经营、储存、燃放 等全链条); 二、不得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辆运输经营企业之间购销的烟花 爆竹; 三、不得向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能力的单位与个人销售烟花 爆竹; 四、不得经营超标违禁、假冒伪劣、“假大空” 、超许可范围 等违规产品及“大西炮” 、“鱼雷”等爆炸品; 五、不得制作、传播不安全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视频或信 息。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承办单位:烟花监管处 经办人:石俊 电话:xxxxxxxxxxx 共印 140 份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大祥区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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