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货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适用对象 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支持措施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无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税务局0739-5322392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税收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百春园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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