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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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压实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边开采、边修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助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3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l.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jyang@mail.mnr.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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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公开主体 百春园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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