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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件名称: 大祥区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9-0009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9-05-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5-08 效力状态: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 部门 基本 概况

  (一) 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及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负责研究制订全区供销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发展和企业改制。

(3)建立和健全全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

(4)强化社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的组织、协调管理。

(6)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区直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大发[2002]7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02]59号),设立大祥区供销社及其内设机构,区机关事业编7人,实际6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社属独立法人正科级事业单位为独立预算单位,独立编报部门预算,无二级机构和下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 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初预算数113.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8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2019年财政预算拨款比2018年预算数98.29万元增加15.56万元,上调15.8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部分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9年初预算数11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85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15.56万元,上调15.8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107.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经费。以上年初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去年增加15.56万元,上调15.8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部分。其中项目支出比2018年减少0.7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在2018年基础上压减90%。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0.33万元,降低30%。主要是我社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1万元,即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拨款,比2018年预算减少1.69万元,原因是经费预算拨款在2018年基础上压减一定比例。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我社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社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9年我社没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社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附件:大祥区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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