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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祥区农机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按部门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政府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部门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政府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部门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7、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8、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9、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1、专项清单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订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拟订农业机械基层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国家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提出我区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5、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6、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负责农机产品的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工作。
7、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3人。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推广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祥区农机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万元;农林水支出3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5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万元,占11.87%;卫生健康支出2.33万元,占5.31%;农林水支出33.62万元,占76.82%;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占5.4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6.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请补充该处内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6万元,增长62.4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36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