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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大祥区水利水电局是主管全区水利行政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区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协助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信息。
(三)按照国家和我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四)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促裁部门间和跨乡(镇)的水事纠纷。
(五)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包括小水电在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及小水电资金的使用进行定项调控和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水利基建及小水电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水利建设,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维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的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八)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全区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九)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城乡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水库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十)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区小水电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
(十二)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设立邵阳市大祥区水利水电局及其内设机构,大祥区水利水电局决算编制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东风水轮泵站和邵阳市大祥区水政监察大队)以及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01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7%;项目支出374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33%。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农林水支出38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25%;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2.8万元。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5年度决算10万元,“公务员考核”“项”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年终绩效考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5年度决算12.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事务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15决算1.9万元,为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费。
3、“农林水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890万元。其中:
“农业”(款)2015年度决算9.5万元,“行政运行”(项)2015年度决算6.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2015年度决算3万元,主要用业农业生产帮扶工作。
“水利”(款)2015年度决算3880.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项)2015年度决算1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5年度决算27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2015年度决算443万元,主要用于小河流域防洪工程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5年度决算4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排险与维修支出。
“防汛”(项)2015年度决算101万元,主要用于山洪防治预警非工程措施建设和防汛支出。
“农田水利”(项)2015年度决算2695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
“水利安全监督”(项)2015年度决算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开支。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5年度决算3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的
“农村人畜饮水”(项)2015年度决算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其他水利支出”(项)2015年度决算73.7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8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4.8万元,“住房公积金”(项)2015年度决算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92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9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5年度决算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7.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费、住房公积金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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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祥区水利水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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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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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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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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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决算 |
5.0 |
0 |
2.8 |
0.00 |
2.2 |
1.2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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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大祥区水利水电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个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2.8万元。比上年的4.2万元减少1.4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省、市等业务往来。公务接待62批次,公务接待60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1.3万元,其中:汽车1辆,10万元(未折旧);其他固定资产2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