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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一、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二、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二)单位构成
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大祥区司法局二级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决算总收入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决算总支出95.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9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0.3万元。
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22.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万元。
(四)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