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一)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受区人大和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配合上级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配合开展仲裁登记和司法鉴定工作。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交涉、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为主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及司法助理员。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按财政预算关系共有2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包括:1、大祥区司法局本级;2、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收入 决 算说明
2016 年部门 决算 总收入 547.4 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三、支出 决 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大祥区司法决算总支出5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4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大祥区司法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479.9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
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工资福利支出236.6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06.7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6万元;
4、 其他资本性支出18.5万元。
(三)“三公”经纲决算情况说明
大祥区司法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大祥区司法局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2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