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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文件名称: 大祥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01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8-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14 效力状态:

 

一、主要职能      

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为大祥区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97年10月,由原邵阳市西区审计局与原郊区审计局一部分组成,现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是受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和邵阳市审计局双重领导下的经济监督和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区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的建议。      

(4)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审计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6)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参加审计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11)负责信息技术的应用,组织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干部专业培训。      

(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以及《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4号),设立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内设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88.47万元,总支出474.1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8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47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7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51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3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55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88.47万元,上年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74.11万元,上年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51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3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55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47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4.11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47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469.47万元,上年无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9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4.11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51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3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55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55.11万元,上年无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33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60.98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81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19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23万元,决算数为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7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52万元,公务接待46批次248人次。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60.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大祥区审计部门资金使用实行绩效管理。大祥区审计局全年预算资金488.47万元。本局依法审计、合理使用资金,使审计工作更上新台阶。全年资金使用在部门常规项目审计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上,资金到位率及使用率均达到100%。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附件:2017年度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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