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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文件名称: 大祥区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0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5-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5-14 效力状态:

 

 

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一)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5】95号),设立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内设机构,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局本级和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邵阳市大祥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1人,实有7人;事业编制5人,实际4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 、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 、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批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取得批准后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撤销原批准。  

5 、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申报、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6 、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督促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的标准化建设,监督检查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 、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根据国家总局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权,参与或协助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  

8 、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9 、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简称“三同时”)。  

10 、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并进行监督检查。  

11 、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区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12 、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含区授权范围)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13 、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14 、归口管理国家、省、市、区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5 、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的交流与合作。  

16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属所二级构预算。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预算收入187.87万元  

2018 年收入预算187.8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 186.21万元增加 1.66万元,增长0.89%。其中:财政拨款187.87万元,比2017年 186.21万元增加1.66万元。  

(二)全年预算支出187.87万元  

1. 基本支出预算136.8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85%,比2017年115.41万元增加21.46万元,增长18.59 %,主要原因是受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增加相关费用。  

2. 项目支出预算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15%,与2017年 70.80万元,减少19.8万元,减少27.97%,其中安委会工作经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监察经费共33万元项目经费已调到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7.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6.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51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为完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村社区安监员工作补助、锰矿及烟花爆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补助、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检查。

以上年初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去年增加1.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同比上年增加12.34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般公用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压减了18%;项目支出同去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3万元持平。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87万元,即为基本支出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比2017年预算减少19.8万元,原因是安全隐患排查经费20万元、安委会工作经费3万元已调至公用经费,安全生产监管经费补助从2017年10万元调增至13.2万元;二是2018年局预算一般公用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压减了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预算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8年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0辆。车改后局机关未保留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必须从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平台调用。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附件1、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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