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区霞光岭溪等5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大祥区水利局反映。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大祥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刘健
联系电话:0739-5198870
附件:大祥区水普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