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邵大市监罚﹝2024﹞20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邵阳市大祥区圣莉斯歌健康管理抗衰中心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黄斌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违法事实 | 2024年1月31日,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广电大酒店三楼的邵阳市大祥区圣莉斯歌健康管理抗衰中心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该中心正在营业中。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抽查该中心4个产品,该中心记录台帐未登记上述产品,查验该中心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发现该台帐起始记录时间2023.10.13,最末记录时间为12.12; 执法人员在该中心调配室发现其调配室中放置有一白色塑料瓶,标签内容为葡萄籽油、净含量1000ml、2026年6月3.前用。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邵大市监强制〔2024〕10001号,对上述药品及化妆品实施了扣押。经查,上述白色塑料瓶装放的葡萄籽油为美娜朵植物精粹油,因其原装容器不方便使用,故而其员工重新找了一个空置容器将其存放,并提供了美娜朵植物精粹油的备案凭证。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按要求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没收擅自配置的化妆品; 3.罚款人民币14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12 |
处罚机关 |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