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3-03-10 信息来源:大祥区人社局 作者:大祥区 【字体:


邵阳市大祥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邵阳市大祥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021年11月

(送审稿)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1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基本原则 10

(三)发展目标 12

三、主要指标 15

四、重点任务 16

(一)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6

(二)持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2

(三)推动人才发展和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智力支撑 26

(四)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收入分配规范有序 30

(五)以深化改革为抓手,营造多方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 32

(六)持续强化事业发展基础,全方位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35

五、保障措施 37

(一)强化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37

(二)不断推进重大政策落地 38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38

(四)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 38

(五)持续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 38

邵阳市大祥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大祥区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在收官之年遭遇到历史罕见的全球重大传染性疾病挑战,导致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增长动力减弱、保障支出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大祥的战略,实施区委、区政府“五城三园三中心”发展战略,聚焦发展有作为、聚力民生有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基本完成了“十三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各项任务,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贡献了人社力量。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局势总体稳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始终把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坚决扛牢稳就业保民生政治责任,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的目标责任制,纳入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落实就业帮扶援助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双创升级,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作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完善职业培训普惠制度,大力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0.5万余人。“十三五”期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5 %以内,全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了统收统支统管的省级统筹,稳步推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新制度参保,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工伤和失业保险扩面进展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分别为1.9万人、0.4万人、9.3万人,基金收支结余分别达-3.85亿元、0.08亿元、0.19亿元,基金支撑能力日趋稳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0.36万人,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5.35 亿元、194万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连续 15 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20年月人均水平达到200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调整到113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的90 %,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加大非现场监督力度。

(三)人才队伍建设在创新推动中持续加强。坚持党管人才,大力贯彻落实“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实施具有地域特色的“宝庆人才行动计划”,提供引才保障。不断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政策。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涵盖各技能等级的技工教育培训体系,创新技能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比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素质结构不断优化。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暂行条例》。截至2020年底,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852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4人。

(四)人事管理制度在规范组织中愈加科学。着力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三项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探索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加强人事考试科学管理,健全人事考试制度,深化考试环境整治,强化考试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诚信考试,坚决打击各类考试作弊,强化安全考试、公正考试、科学考试的保障能力,人事考试更加安全规范、公平公正。“十三五”期间,全区共组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8次。

(五)工资收入分配在循序改革中逐步完善。健全完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初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扎实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两院”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和审批工作。狠抓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地,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稳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认真执行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深入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基本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十三五”末,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

(六)劳动关系在理顺机制中更加和谐稳定。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合作治理、源头治理,在法制的引领下全面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抓长抓细,久久为功,不断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竭尽全力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 集体合同制度 ,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做实工资集体协商成效。稳妥实施国企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基本形成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实现仲裁机构实体化、场地设施标准化、预防调解前置化、案件处理规范化。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 人员专业化 建设,大力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强化执法,依法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十三五”末,全区规模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稳定就业的劳动者基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8件,结案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22件。

(七)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健全常态化劳务协作机制,深化“点对点”“一对多”有组织劳务输出。完善“校县扶贫对接机制”,积极开发扶贫特设岗位,全力推进扶贫基地、扶贫车间等载体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建立劳务协作对接机制385个,建成就业扶贫车间5家,就业扶贫基地2家,吸纳0.02万名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0.02万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法定劳动年龄范围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0.25万人,人均月工资达2350元。

(八)信息化建设为人社事业发展增动能。信息系统已基本覆盖人社主要业务,信息网络安全基础设施逐步巩固,防护能力逐渐加强,通过整合各级各类信息服务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和服务协同,综合应用多种服务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体化的人社信息服务。社会保障卡建设不断完善,拓展数据采集覆盖面,应用功能不断加载拓宽,“即时制卡”实现全面覆盖,“十三五”末,全区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人社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新增就业超过预期,社会保障体系规模持续扩大,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十四五”时期的人社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推动,为大祥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强保证。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宏观环境看,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减弱,人民群众预期不断提高,对事业改革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我区仍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经济转型中的一些内在矛盾不断向社会领域传导,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从事业发展看,疫情冲击下的国内外发展形势存在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后疫情时代”对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巨大震荡或将长期持续,人们的就业心态、职业选择、社会保障等可能出现灾后“涟漪”效应。宏观经济直接对就业产生较大冲击,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日益加剧并将成为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方面还有待加强,基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大,基金支撑能力呈下降趋势,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不适用”问题仍然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并存,高技能人才缺乏;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因素趋多,劳动纠纷矛盾进入多发期和凸显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大祥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并把握人社事业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积极应对挑战,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参与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努力满足大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维护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2.全面保障民生。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3.持续深化改革。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更好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人社领域改革,深入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4.推动人才创新。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驱动战略发展实施要求,创新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更具开放性和普惠性人才政策,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5.统筹事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动适应“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起步阶段这一发展新定位,从区情出发,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统筹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整体推进事业改革发展。

6.优化人社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促进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持续改善民生,助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推进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使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更高台阶。

一是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就业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基本建立,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有效应对失业风险,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十四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与省里一致。

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实现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员全覆盖。按照国家部署积极参与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深入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6万人。

三是技能人才队伍质量持续提升。依托“宝庆人才行动计划”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储备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整合我区职业技工教育资源,着力打造职业技工教育城。紧密结合新兴优势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围绕新兴优势产业,精准靶向引进人才,引导人才有序流动,迈进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强区行列。

四是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应改革要求做好各项制度和待遇衔接,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工资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更规范。加强人事考试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

五是健全中国特色符合区情的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助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合和市民化。创新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参加的劳动关系治理模式。“双随机、一公开”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体系基本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

六是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全覆盖,基层公共服务条件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均等化显著增强,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服务渠道多元化、信息服务智能化。

三、主要指标

指 标

2025年

属 性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8]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5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预期性

4.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4

预期性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05

预期性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1

预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0.6

约束性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8

预期性

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8

预期性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结合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将就业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列入人大立法执法检查、政协建言献策重要选项,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推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协调发展,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培育就业增长极。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将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立项的重要决策因素。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有利于稳定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地方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就业资金刚性投入机制,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就业风险协同应对机制。

2.支持培育壮大新就业增长点。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加快构建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就业政策和制度环境,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鼓励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多渠道灵活就业方式,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完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促进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基本形成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结合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

专栏3 就业创业提升行动计划

1.就业创业示范区、乡镇建设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服务典型。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育才强企、引才回乡五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返乡人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组织返乡创业宣传交流活动。

2.全方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开展创业扶持专项行动,在就业资金中安排支持创业载体建设资金,稳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积极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更好发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3.突出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促进劳动力供需有效对接,推动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加大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畅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渠道,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到就业援助范围,通过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采取积极引导、鼓励扶持、托底安置等措施,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分类帮扶、精细援助和跟踪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把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保障基本生活,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4.依托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的能力。开展技能培训增效,着力打造“湘技湘能”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围绕“现代农民培育计划”,深入开展现代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快高素质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围绕人才一体化培养,推进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到202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0.05万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拓展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就业率。

专栏4 技能人才振兴行动

1.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劳动者自主选择、市场资源配置、政府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信息化的目标。

2.技能培训增效工程

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每年力争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08万人次。

5.营造浓厚氛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着力抓实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创业培训等实施力度,强化创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壁垒,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政策。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加快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创业基地发展,培育创业创新平台,至2025年,至少有1个规模大、功能全的孵化基地,对入驻基地人员实行“三免一补一贴息”政策。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

6.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依托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培育创新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相关行动,增强促进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协调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激发劳动者内生动力,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7.强化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加快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紧盯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劳动力市场供求等关键指标,精准研判就业形势及变化趋势。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失业形势研判机制。以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满足全社会对更多层次、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的要求。

专栏5 就业服务行动计划

1.持续开展“温暖邵阳”网络视频双选会和集中送岗进校园专项行动,继续依托“湘就业”等服务平台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2.“点亮万家灯火”主题帮扶。综合运用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帮扶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精细化、长效化、制度化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实现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贫困劳动力等分类帮扶、精细援助和跟踪服务。

3.“三个百场”就业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创业导师进校园活动,开展百场创业培训;求职讲座进课堂,开展百场职业指导;线上线下搭平台,举办百场校园招聘。

4.“311”就业服务。为困难就业人员提供三次职业介绍、提供一次“面对面”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一次以上职业培训。

(二)持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建立覆盖全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推进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推动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探索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

2.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兜底保障体系,为失业职工提供资金补助、医疗保障、技能培训等多方位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做好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将参保的城乡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障范围。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4.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确立适度的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5.强化基金风险防控和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成立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组建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健全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制度,完善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和奖励制度,落实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建立纪法监督协调机制,畅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联动执纪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平台对接、信息共享。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落实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办法,建立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纠错有力的内控管理体系。合理配备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健全轮岗交流制度。切实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基金案件的预防、查处力度,注重协调配合,提升监督手段和效能,遏制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6.加快推进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健全省级集中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多险合一经办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实现社保各险种之间信息互通,社保业务经办全体系、全流程在系统内操作办理,业务经办与基金财务、社保与税务、社保与银行等系统一体化衔接。将社保基金监管制度规则和监管系统嵌入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监测预警。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实时共享比对机制。全面推进电子社会保障卡扫码实名制登录,实现系统操作全程留痕可溯。建立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和相关部门大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建立死亡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制度,依托全省自然人平台(公安网),实现死亡人员信息统一归集、上报共享,确保个人信息得到保护和数据安全。

(三)推动人才发展和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智力支撑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发展环境优化。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高层次专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三高四新”重大战略,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打好人才人事工作组合拳,推动人才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1.创新体制机制引育各类优秀人才。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服务、激励机制,强化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服务功能,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宝庆人才行动计划”,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储备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强化人才优先发展意识,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配合做好“三个高地”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工程等人才支持措施,加快形成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加的人才开发和引进格局。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完善人才分类评价考核方式,加大创新型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进一步扩大贯通规模。加强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编制发布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继续围绕新兴优势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实施人才优先投入的激励保障政策,健全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政策。

3.构建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弘扬大国工匠精神,打造更大规模德技兼备、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服务大祥经济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建设力度,优化培训内容,健全技能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大力培养紧缺职业技能人才,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服务大祥地区经济长效发展;广泛开展行业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活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产,进一步强化对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

专栏6 人才振兴工程

1.专业技术人才项目

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市优秀专家、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专家服务组下基层、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等工作。

2.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理论研究,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研修培训。

3.职业技能竞赛引领计划

对接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培养和选拔技能人才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技行三湘、能创未来”湖南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举办并指导参与社会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4.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大力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生产和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4.健全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着力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等制度,主动顺应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做好各项制度和待遇的衔接。落实国家、省部署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调整。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探索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

5.做好人事考试和表彰奖励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考试制度、考点考场建设,坚决打击各类考试高科技作弊和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安全考试、公正考试、科学考试的保障能力。全面规范表彰奖励,进一步聚焦考核内容,推动日常考核常态化,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流程。积极参与做好国家省级市级表彰奖励推荐工作,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收入分配规范有序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对事业单位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

1.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

2.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和工资支付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配合做好定期发布制造业人工成本调查情况工作,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引导。

3.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确保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合理有序。

4.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政策。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激励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工资制度。稳慎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关心关爱广大基层教师,落实好各项工资政策,提高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待遇。落实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带薪休假制度。

(五)以深化改革为抓手,营造多方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

创新和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1.着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合作治理、源头治理。创新治理理念,探索企业、政府、社会多元主体参加的劳动关系治理模式。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其在拟订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调处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工作保障,切实解决基层劳动关系部门实际困难,探索创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2.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强化属地化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落实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制度,推进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符合调解仲裁机构特点的办案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队伍培训,强化调解仲裁员队伍行风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完善“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服务。

3.完善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做好办案指导,加强重大案件督办,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分析研判能力,畅通线上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线上执法试点,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体系,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立完善实名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等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行动。对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进行联动打击。建立健全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对失信的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专栏7 劳动关系提升工程计划

1.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重大矛盾风险隐患。探索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的途径和供给方式,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革试点。

2.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

3.调解仲裁信息化项目

积极改进完善仲裁办案系统和案件监测系统,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和“互联网+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在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加载仲裁服务功能,加大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力度,利用技术手段优化案件处理流程。

4.持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持续强化事业发展基础,全方位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强化人社法制建设,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推进网上办,对标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和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认真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窗口集成服务。

2.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见附表),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加强人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加强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就业社保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全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需求。

3.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推动城乡区域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同联动、有效衔接。积极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一体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实现“全数据共享”。

4.畅通人社咨询服务通道。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压缩办事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动人社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建设一体化集成信息平台,优化人员队伍,扩大热线宣传与品牌建设。广泛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等多渠道为群众提供服务,进一步提升12333服务能力。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依托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地区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不断推进重大政策落地。及时跟进,确保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在大祥得到落地落实。围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意见,部署制订我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实施方案。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及配套政策,出台规范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和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有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我区表彰奖励工作配套制度。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筹资机制,逐步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促进就业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人才开发引进资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四)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提高人社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点的控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预防措施,完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社干部队伍。

(五)持续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紧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进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寻改革创新突破点,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局,加强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讲好人社故事、传递民生温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营造有利于新时代大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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