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融媒讯: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朱超飞,男,1987年2月出生,户籍百春园街道马蹄社区,2005年7月18日在武警湖南总队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绥林中队消防业务技能训练中腰部受伤,椎间盘突出,手术治疗后。现通过医学鉴定,拟评定为因公九级残疾军人。
张朝华,男,1941年10月出生,户籍翠园街道拦河坝社区,1959年3月至1975年5月在铁道兵第铁道部第6师28团二营从事隧道施工12年,职业矽肺贰期。原伤残等级为因公五级,现通过医学鉴定,拟调整评定为因公四级残疾军人。
旷欣,男,1995年12月出生,户籍红旗路街道宝庆中路社区,2013年2月5日,在广州军区三亚警备区训练时受伤,导致右股骨骨折。现通过医学鉴定,拟评定为因公十级残疾军人。
容科真,男,1943年3月出生,户籍翠园街道拦河坝社区,1967年7月7日,在军分区执行保卫任务时,被凶徒用石灰水烧伤双眼。现通过医学鉴定,拟评定为因公八级残疾军人。
雷海容,男,1977年5月出生,户籍红旗路街道九井湾社区,2021年3月4日16时许,在派出所出警抓捕盗窃嫌疑人过程中,因遭嫌疑人反抗致其左脚踝受伤,致左脚踝骨折(撕脱性骨折)并韧带损伤。现通过医学鉴定,拟评定为因公十级伤残人民警察。
张帆,男,1982年2月出生,户籍城西街道樟树垅社区,2020年12月11日15时左右,在邵阳监狱生卫科办公室(监狱防疫办)值班时,搬取办公室内正常使用的凳子往柜顶归整防疫物品时,因所踩的凳子突然破裂致其摔倒在地,致左腿受伤,致左侧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左侧膝关节半月板损伤。现通过医学鉴定,拟评定为因公七级伤残人民警察。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举报。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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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