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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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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

机构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贺兼勇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8:00—12:00、14:30—17:30(冬)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机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运转、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组织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监督民政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人民政府决策情况;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二)规划财务股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拟订民政事业经费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考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民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晋升、评聘审核上报,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区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计划生育;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工作。

(三)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加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牌子)

贯彻和执行省市区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地方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标准,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社会救助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本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分配和管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区永久性的社会救助档案;负责受理全区有关社会救助制度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探索、推动创新多元化的养老模式,解决在养老事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效应对老龄人口的需求。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加挂区划地名股牌子)

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五)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股(加挂儿童福利股牌子)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负责全区社会组织党群工作。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进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全区性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会团体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注册而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按权限和程序负责社会团体的审批和监管;指导、监督区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定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大祥区行政区划图。

办公电话0739-5500128
办公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洲西路区行政中心二楼西头225办公室
交通方式市内乘坐12、36路公交到 大祥区政府 下车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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