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阳市大祥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党组书记、主任 阮冬冬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8:00—12:00、14:30—17:30(冬)
邵阳市大祥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简称区征收办)是区直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定编制12个,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2人。
受大祥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担本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管理等职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发布土地与房屋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组织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
(3)组织办理征地与房屋拆迁补偿登记;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操作方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5)组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听证会;
(6)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及工作经费;
(7)签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
(8)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安置工作;
(9)负责拆迁户房屋征收后安置矛盾的协调和信访工作;
(10)发布限期拆迁腾地和迁坟公告;
(11)对协商不成的被拆迁户作出行政决定;
(12)申请人民法院实施房屋强制征收;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2.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时,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2)发布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和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3)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并予以公示;
(4)对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评估结果报告;
(5)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定后予以公告,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
(6)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商房屋征收补偿具体事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7)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8)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协商不成的,做好谈话记录,送达评估报告,做好证据保全,按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9)申请人民法院实施房屋强制征收。